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都包括什么?

广西-防城港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11-19 15:47

婚后共同财产的种类都包括什么?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西 防城港 解答问题:5922条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关于因继承所得的财产,有人提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婿、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如果将一方继承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法的规定相违背;而遗嘱继承则体现了强烈的个人意志性,遗嘱人将其财产指定由特定的人继承,体现了对其所拥有财产的处分权,如果将夫妻一方因遗嘱继承而得到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变更了遗嘱,这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限制了其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回复于 2021.11.19 16:0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22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夫妻个人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于 2021.11.19 16:50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