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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男方借钱买房,女方不知情,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借的钱算共同债务吗

    河北-石家庄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18 18:43

    婚后男方借钱买房,女方不知情,房子是两个人的名字,那借的钱算共同债务吗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闫建秋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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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1801条

      根据你的介绍,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于购房,在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因此的负债为共同债务。

      回复于 2021.07.19 11:2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河北 石家庄 解答问题:9035条

      欠债无力偿还时被债权人起诉的,离婚后妻子需不需要承担债务,要依据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就需要承担。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容易被法院认可的共同债务有:

      1、一方在婚后借款用于购买共同所有的房屋的;

      2、一方在婚前,双方或单方借款买房,如果最后房屋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那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即便另一方不认可婚前的借款,法院也会认定婚前一方借款是共同债务;

      3、一方不尽家庭义务,一直不向家里交钱,另一方为了子女教育或生活开支发生的借款;

      4、或者为了还共同房贷借的款,也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债权人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 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等情形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复于 2021.07.1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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