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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做电商行业的2020年入职。在2021年6月份接手了店铺进行运营,在运营期间店铺属于亏损状态

    福建-福州经济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2-07-24 12:28

    我是做电商行业的2020年入职。在2021年6月份接手了店铺进行运营,在运营期间店铺属于亏损状态,至今年5月份的时候因其中手上一家店铺被客户投诉赔偿了1.5W多,在这件事发生以后我没有上报,想着自己去补这个金额所以没有上报,在没补上之前公司发现了这件事,按照公司的规定(使公司蒙受5000以上经济损失给予记过处分) 但是公司以此辞退我(给予的理由使公司规章制度:存在其他违纪,违规或者不当行为,致使公司蒙受以上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下 这种情况我店铺的盈亏也可以算在这以内吗??? 并且我在职期间公司没有为我缴纳五险一金,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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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6018条

      如果是你的工作问题,比如故意、过失导致的公司的经营亏损,那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司的经营亏损是市场风险或者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回复于 2022.07.2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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