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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想与您咨询劳动合同内容,公司有些岗位上班时间不一样,按每天工作时长7.5

    广东-广州资信调查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3-04-17 10:33

    律师您好,想与您咨询劳动合同内容,公司有些岗位上班时间不一样,按每天工作时长7.5,周休一天,已超过44小时。请问以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长是否可以呢(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7.5 小时,每周工作 6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期待您建议与指导,谢谢!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梅亮律师–大律师网

      1300547685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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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5295条

      可以委托我们代理劳动仲裁维权。具體可以加本律師手機號微信詳細諮詢和委託代理維權。

      回复于 2023.04.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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