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超过2年半了,公司破产应该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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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当公司破产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支付标准如下 :
基本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上限: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三倍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平均工资: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优先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属于优先清偿的破产费用,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优先保护 。
特殊情况:对于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并且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
因此,如果您在公司工作超过2年半,公司破产时,您有权获得相当于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的平均工资计算,但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如果您的工资没有超过这个上限,那么您的经济补偿金将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您的经济补偿金请求将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得到清偿。
回复于 2024.06.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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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半了,前两天被公司无故辞退,没有赔偿,公司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是合法辞退,我这边没有合同,请问公司违法吗,我这边能要求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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