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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5日,我通过闲鱼平台结识一名卖家,起初误以为对方是南阳本地卖家,计划进行线下交易

    河南-南阳网络犯罪人气( 发表于:2025-07-30 10:59

    7月5日,我通过闲鱼平台结识一名卖家,起初误以为对方是南阳本地卖家,计划进行线下交易,后被对方引导添加QQ账号沟通交易事宜。 沟通中,卖家表示其实际位于广东,无法线下交易,只能通过快递发货,我对此表示同意。随后,卖家称最初约定的平板已售出,需从档口重新调取一台,我同意该方案,并要求卖家提供验机情况。 7月6日,因其他支付方式无法使用,我通过农业银行转账及支付宝转账两种方式,向卖家支付了平板款项2800元。卖家提出此次交易不含配件,后续会将配件相关费用退还,我未提出异议。 次日,我询问快递单号,卖家以“统一发货,需等货物到达河南省后才提供单号”为由拖延。此后近半个月内,卖家始终未提供有效快递单号:7月11日称货物已到达四川;7月13日又称货物已到河北,我提出让河北的“买家”通过顺丰快递转发给我,我按其要求支付了445元配件费及85元顺丰邮费,但仍未收到快递单号。卖家随后声称货物将从“河北沧州宏宇城九号店”发货,却持续拖延,未提供任何物流信息。 7月20日,因长期未收到货物,我明确向卖家提出退款要求,截至7月27日,卖家仍未退还我所支付的2800元平板款、445元配件费及85元邮费,共计3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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