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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文

    福建-龙岩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5-20 13:41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文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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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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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龙岩 解答问题:5956条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手段,以其灵活、简便、快捷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为缓解生活、生产困难,尤其是在解决民间融资困难,补充金融市场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上海法院为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同时也为上海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限制违规的民间借贷行为,打击违法的民间借贷行为,统一裁判惊讶,公正、平等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之前意见与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1、出借人称借款到期未还,借款人承认借款真实但主张已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举证责任的分配2、借条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时,还款主体的认定3、借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时当事人的确定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款人自认仍应进行审查5、借款人父母在借条上签字的法律后果6、借款人对借条上自己签名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时举证责任的确定7、借贷案件中借款人抗辩系赌债的举证责任分配

      回复于 2020.05.2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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