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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境地区居民免税商品再销售的问题

    上海-浦东新区工商税务人气( 发表于:2012-09-07 16:53

    我是边境居民,我从边境口岸或者从边民互市贸易区内带进的物品,带了几千元的免税物品回到居住的地方,再拿去卖给别人的话,属于走私吗?还是需要办些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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