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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具体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费用,大概金额是多少

    江苏-苏州劳动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5-01-05 11:28

    13年11月8号发生工伤,经鉴定为7级!10月20号在新公司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并未经劳动部门盖章,后来发生工伤后,公司要求重新签合同,把日期改到发生工伤的前一天!所以说工伤发生时,公司未缴纳社保,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说因为社保缴纳时间因为个人原因断了,所以拟定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期间的治疗费用应该由个人承担,一共五万多,这一年下来所发放了三万多的生活补助金就当是每月工资了,所以公司不予再另外赔偿或者补助一切费用!就这样和公司一次性了断!我想请问各位,这样的协议能签吗?是否合理?公司具体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费用,大概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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