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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我查了下公司给我交的五险一

    北京-北京人身损害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5-11-11 12:32

    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已满,公司从未提出续签,但已超出合同期用工四个多月,是否可以要求合同期外的工资双倍? 2014.05.04起进入该公司工作,现在合同到期,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并未提前提出续签问题,现在在双方都未曾提及的情况下,本人已在合同期外工作了四个多月。 现在发现这个问题后,翻看了合同,上面试用期写的是从2014.07.01至2014.08.31,合同期是2014.07.01至2015.06.31。 (2015.10.26)有合同马上要到期的同事提及了合同续签以及工资事宜,告知她合同是默认续签的,并且合同上也有说明,请问是否存在默认续签?然而查看合同后发现并没有续签这一条,写的是“合同期满,除非甲方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终止。甲方若欲续签劳动合同的,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续约要求,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决定续约与否并书面告知甲方。” 同时在隔天(2015.10.27)领导也找到我谈及工资事宜,此时我也正好想提涨薪资的事,但是没有谈拢,问及合同没有续签一事也是如上回答。双倍工资更是说他们没有辞退我所以不存在。这种情况下算是我不同意续签吗?离职的时候是否能拿到那一个月的补偿金,以及以上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期外不续签所以双倍工资的资格? 最后我因为是14年5月就开始进入工作的,而合同上的试用期是从7月开始写的,那么我5-7月公司是否应该帮我交金?这两个月的工资是否属于超出合同期外的也得到双倍工资? 还有双倍工资是从未续签合同的时候算还是未续签合同的第2个月起才算,那么这个双倍是要满月才算么?例如我超出了合同的2个月又11天,那么如果从第2个月开始算起的话那么他要赔我的是1个月的工资,那么我那个多干的11天还要算双倍么。 现在我查了下公司给我交的五险一金。发现并没有交全,试用期的没交不说连超出合同外的几个月也没有交。昨天我和他说起了没交金的部分他说查查看今天给了我答复说8月份的金补缴成功了,但是9月份和10月份的没扣掉,说要我等到12月份底系统才能将剩下的金全部补缴上。有这种事情么补缴金要等到12月底才给扣的事情还是说对方想拖住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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