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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3日一个26岁未婚女孩坐普通同学开的私家车出车祸导致重伤。

    福建-厦门交通事故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16-08-09 23:52

    7月3日晚刘欣去给朋友过生日,她喝了一瓶啤酒,一起吃饭的有5个人。饭后由王同学开车从B城返回家A城,途中出的车祸,王同学没有喝酒,刘欣坐在副驾驶,没系安全带。王同学伤情轻,肠子截掉一段。刘欣伤势重,心脏主动脉做了支架,颈椎两处骨折,胸椎六处骨折,肺部积液,下巴处16厘米刮的口子,右手背露骨,一直在住院,颈椎不知道能不能修复好,会不会导致残疾或瘫痪。花费已经23万元,想打官司。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李政廷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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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4条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回复于 2016.08.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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