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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双倍工资要求不会被支持。

    浙江-台州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6-10-29 12:01

    台州市金清镇有一家约50多人的小厂,有一位刚刚入职三天的员工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了工伤,在车间做事时,一大的金属件倒下,致其右脚被严重砸伤,粉碎性骨折。台州很多类似的小企业,没有专职的人事管理,基本上没有工伤保险,更谈不上有劳动合同。老板亲自将当事人送到当地金清镇医院治疗处理后,付了医疗费,就不管不闻了。1.如果你是当事人,你会如何维权?2.如你是企业管理,你如何处理,怎么样?3.如果当事人停工留薪期为半年,他能主张自己哪些权益? 1.当事人应收集相关劳动关系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首先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同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A.就其实际情况来看,完全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介入,请律师入厂收集相关证据并和工厂老板面谈工伤处理事宜这个是最为实际的。B.法律援助不给力的话,当事人就有可能处于无助的境地,劳动关系证据收集,应当是有一定的困难,即使这家企业里有几个老乡,其敢不敢出面为其作证还是未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监察部门介入,或可以作为取证的一种手段。另外想办法和企业老板面谈并录音取证。C、倘若当事人经济条件许可(当事人肯定没有钱),法律援助未能达成,可以请律师完成A事项。 若工厂方同意,就直接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等级协商工伤赔偿等处理。 若厂方不同意或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只有先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确认双方劳动关系,然后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双方协商处理,处理不成,还是走仲裁程序工、法律途径维权。 如此,需要的时间估计是劳动者难以承受的,至少需要1.5年的时间或更长,不乐观的预估。 2.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应当从此吸取教训,完善企业的培训机制,安全管理机制,员工工伤办理做好预防工作。A、新入职员工的入职培训,安全培训应健全。B、当事员工的受伤或许是现场管理的混乱引起的,应当在现场安全管理上下功夫。C、工厂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应当依法办理。 作为企业管理者,如果老板委托你处理此事:你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公正地向老板说明本事件的法律后果,企业的法律责任。建议企业承担应尽的义务,配合员工办理好工伤认定等,协商处理。或者你向员工建议如何合法维权,结果导致自己被老板开掉的后果。二是或者老板不听你的,不想出这一笔费用,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你和老板一气,不闻不问此事。被动地让员工自己去奔走维权。 3.如果当事人停工留薪期为六个月,或者六个月后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当事人可以和厂方协商按照工伤等级浙江省的标准赔偿,可以主张期间的生活费,护理费、治疗期间去医院的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广东司法实践中,可以主张精神赔偿。本案当事人如果提出双倍工资要求不会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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