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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8日晚上十一点半,双方当事人在工厂宿舍斗殴,一方头部被刀砍5刀,右眼致残,鼻梁骨折。 另一方背后捅伤3刀,伤到双肾。请问律师,此事应如处理?

    广东-广州刑事辩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6-11-16 05:19

    2016年11月8日晚上十一点半,双方当事人在工厂宿舍斗殴,一方头部被刀砍5刀,右眼致残,鼻梁骨折。 另一方背后捅伤3刀,伤到双肾。请问律师,此事应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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