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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求管辖的土地局对合法的宅基地确权发证

    广东-深圳劳动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7-03-22 18:15

    我大伯 黄江周(现在已过世)。在1985时(印象时间),荷妞 带着三个儿女下嫁给黄江周(大儿子 黄11,二女儿 黄22,三儿子 黄33)。在我们农村,每个儿子要分1个宅基地,所以黄江周就分得2处宅基地。同时在我们村里,他们家也顺理成章的分得了5口人的可耕地。荷妞及其她儿女来了之后,户口也相应迁移过来了。 在1999年(印象时间),荷妞和她三个儿女偷偷的回们老家(郑州郊区),至此又剩下黄江周一人。同时,荷妞及其儿女4人户口,刚开始其儿女三人迁走里;剩下黄江周和荷妞两人户口,再过了一段时间,荷妞也迁走了,剩下黄江周1人户口;他们分批次外迁的。 两年后(2002年)一个叫王小翠的妇女,有一儿一女。儿子那时已经结婚,女儿随其王小翠下嫁给黄江周。下嫁黄江周后,王小翠及其女儿户口并没有迁移过来。2004年女儿出嫁,家中剩下黄江周和王小翠2人。就在这个时候,村里开始重新分配土地。把可耕地变为2人的(黄江周和王小翠),宅基地原来2处(分东处宅基地和西处宅基地),东处宅基地继续由黄江周拥有;把西处宅基地重新分配,宅基地的一半变为黄江周和王小翠二人的场地(场地:村里按每人平均拥有一份),另外一半被村里没收了。 在2014年底,我大伯黄江周 生病住院,现在王小翠包括其儿女不出钱医治,之前的 荷妞和其子女也不管。这个事儿就落在了我爸爸(黄大振)这边,当时通过村委和相关人员立下协议,有黄大振出钱医治,等后面用宅基地和一些财产来偿还。我 黄森(黄大振的大儿子)就出了这部分钱。 到2015年10月份,我伯父黄江周过世。因为其没有子女,最开始的妻子荷妞及子女不管;现在的妻子 王小翠及子女也不管。这事儿就由有我(黄森)继承操办,前前后后一共花费了约5万多元。事情过去之后,王小翠一人继续在黄江周的家里生活(东处宅基地)。 到2016年3月份,国家做土地确权登记。对东处宅基地没有确权发证,对西处宅基地也没有确权发证。 诉求:请求管辖的土地局对合法的宅基地确权发证。如果政府没收这些宅基地,我可以接受,政府补偿我当时花费的5万元相关费用,任何东西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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