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大家好,我想咨询离婚协议这块

    福建-厦门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17-04-06 09:56

    我问下,我们夫妻结婚六年多,因为老婆工作关系她人变心了总是要和我离婚最近硬逼着我离婚,我实在无奈只好妥协。婚姻登记处有人帮忙写协议书:离婚后女儿归男方抚养因男方工作原因女儿暂由女方代为抚养男方每月支付1000生活费 请问下女儿抚养权我的我随时可以带走女儿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沈玉洪律师–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270条

      可以的,双方在离婚协议里约定由一方抚养子女的,有抚养权的一方自然是可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考虑你的情况,如果你暂时将孩子留在女方处代为抚养,若你需要带走孩子的,应当是在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生活的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不愿意将孩子给你的话,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17.04.06 10:21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