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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个朋友是开快餐店的,一个外地的包工头在他那里吃饭,欠了800多块钱的生活费

    福建-泉州经济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07-09 22:20

    我的一个朋友是开快餐店的,一个外地的包工头在他那里吃饭,欠了800多块钱的生活费,朋友很多次和他沟通,包括前年朋友在医院做手术急需用钱,跟这个包工头沟通他都没有还钱!朋友一直和他沟通是希望他能把自己的血汗钱还了。可是那个包工头竟然把她的电话和微信全部拉入了黑名单。朋友气不过,他知道他这钱要不到了,就另外申请了个微信号,包工头和朋友通过聊天表示很喜欢她,要朋友做他老婆……朋友一共骗了他400块钱的红包和700块钱的转账!请问朋友这样做算是诈骗吗?(包工头欠朋友的生活费,亲笔给朋友写的有欠条)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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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泉州 解答问题:9035条

      借恋爱名义,虚构事实骗取对方钱财,涉嫌诈骗行为。

      回复于 2018.07.1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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