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继承人应否在遗产范围内负清偿义务吗

    福建-泉州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18-07-25 17:27

    我于去年3月6日借给我的同学张某2万元,并立有字据,张某为借款人,李某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我找张某索要,他却找借口不还。去年6月他因病死亡,而我一直未找到李某。请问,我该如何讨要这笔欠款?我能否直接找张某的妻子要钱?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福建 泉州 解答问题:5254条

      你与张某签订的是借款合同,并附有担保条款。因为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方法,依《担保法》的规定,张某与李某对这笔借款负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你找张某或李某索要均可。因张某已经死亡,他所遗留的债务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在所得遗产范围内予以清偿,但是如果其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其继承人不负清偿剩余部分的责任。故你可以向张某的妻子主张你的权利,如果你能找到李某,你也可以直接向他索要你的欠款。另外,你并未说明合同具体还款期限,你还应注意一般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曾向张某或李某索要过欠款,否则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你就丧失了胜诉权。

      回复于 2018.07.25 17:28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