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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19时55分赵某驾车载乘闫某李某在路上行驶,因操作

    新疆-阿克苏交通事故人气( 发表于:2018-07-30 13:42

    1月24日19时55分赵某驾车载乘闫某李某在路上行驶,因操作不当导致自翻,造成闫某当场死亡,赵某受伤,旁人报警后救护车将闫某拉到当地医院,赵某末在当地医院检查,直接搭私车去异地医院。交警当晚出警后末在现场见到赵某,知其受伤后会去医院,连续找了四家医院11日25日凌晨三点多将其找到(有录音为证),赵某颈椎受伤,但神智清醒,找到后抽血化验。后交警在2018年2月5日送达事故鉴定书,经验血赵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鉴定结果为醉驾,但无逃逸。死者家属不服,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地与鉴定地不在一处(较远),去了一趟告之要经办此案交警签字,但只有三天时间,路上来回耽搁时间就不够,被告之可以在法庭上提交证据质疑,法庭会酌情考虑。2018年7月5日法庭宣判,赵某只支付了死者家属丧葬费,其余拒不赔偿,故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并没考虑其逃逸事实,死者家属向检察院提起刑事抗诉被驳回。 我是死者家属,现已不知上哪里申诉了。这和我学驾照考的逃逸条款、醉驾判刑标准都有差异,难道我考的驾照不适用这里的法律?如果交警当晚没找到赵某,时间长了能查出赵喝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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