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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合同中约定,买家可以不予理会,没构成违约是吗?

    上海-上海二手房买卖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8-08-24 14:49

    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卖家自行还清银行贷款解押过户成功后,买方再付首付款,卖家跟垫资公司借钱,但是垫资公司要求买家把首付先放到卖家跟买家的联名账户,买家不予理会,买家是不会构成违约的是吧,因为合同只约定买家在过户成功当天才给首付款给卖家,并没有约定买家必须跟卖家建立联名账户,并把几十万存在联名账户,买家可以不予理会,没构成违约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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