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12年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我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了,但是企业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入职12年了,按照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我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了,但是企业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不给我应有的待遇,我要求双倍工资,这个时效到底怎么算呢?而且我要求与企业其他无固定期限用工同样的待遇,应该已哪些法条为依据呢?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合同纠纷 2位律师回答
有律师在吗?就是船运货代公司 由于自身的原因 把我货卡在海关 超过了规定的期限 我现在可以告他们把
合同纠纷
咨询下群里律师朋友,在债务没处理完之前,查封的财产有查封期限吗?可以一直查封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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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最后一句作何理解
人身损害 2位律师回答
想要应聘国企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按照法律规定,国企对这类员工的基本待遇是什么?与正式合同工的差异在哪?
劳动纠纷 1位律师回答
叔叔的公司向合作公司支付第三张订单定金后,因无继续合作意向,想追回该笔定金,但对方公司联系未果,请问,我叔叔的公司可以采取什么办法处理这件事情?关于有效申诉期或者有效仲裁期等法律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商帐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