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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甲银行与乙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一份,丙房地产公司作为保证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吉林-吉林金融合同人气( 发表于:2019-03-13 21:44

    律师您好:甲银行与乙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一份,丙房地产公司作为保证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乙在丙公司购买的H号房屋进行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并为甲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H号房屋至今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在因为不能按约偿还借款,甲银行主张实现抵押权。请问,甲银行享有抵押权吗?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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