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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本人于2019.7.29入职本公司,2020.7.28合同到期,试用期一个月。

    贵州-贵阳合同审查人气( 发表于:2019-12-04 10:53

    您好,本人于2019.7.29入职本公司,2020.7.28合同到期,试用期一个月。目前孕期被公司通知由于重大客观因素裁员,不是由于本人的原因,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说因为之前公司出了问题(具体什么问题也没有告知),所以现在实际控制人要求裁员,因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经侦介入。所以公司给予我的赔偿是1个月工资及到12月底离职。我想请问下,在公司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三期赔偿吗?因为合同终止意味着我的三期待遇也中断,合法权益也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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