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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一名网友假借本人身份.用着和本人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几乎完全一样的收款码.拿着本人的网络虚拟商品(类似于小说封面)在各大群中宣传出售.甚至以比原价更高的高价出售.以此骗取无辜网友近1000人民币.严重造成了我本人及本人所在群的名誉.切骗取了网友的钱财.造成了财产损失.请问怎么处理呢?

    山东-潍坊损害赔偿人气( 发表于:2020-03-13 08:05

    3月12日一名网友假借本人身份.用着和本人支付宝收款二维码几乎完全一样的收款码.拿着本人的网络虚拟商品(类似于小说封面)在各大群中宣传出售.甚至以比原价更高的高价出售.以此骗取无辜网友近1000人民币.严重造成了我本人及本人所在群的名誉.切骗取了网友的钱财.造成了财产损失.请问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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