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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进场施工劳务分包,2016年4月因建筑物正上方高压线搬迁不及时停工至2017年10月。

    湖南-衡阳工程建筑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5-06 23:48

    2015年进场施工劳务分包,2016年4月因建筑物正上方高压线搬迁不及时停工至2017年10月。我方直接损失费已确认并认可,但总承包方不愿调整人工单价。市场人工价大幅上涨确实存在,我司投标时该省定额人工基价比2018年4月发布的定额人工基价低了三分之一。怎么办?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徐德利律师–大律师网

      13141241415(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1589条

      您好!如果和总包方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按2018年的人工费定额支付劳务费。

      回复于 2020.05.07 09:17

      谢谢

      发布于 2020.05.0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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