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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领导:1、乌柳村程继生的宅基地位于旧第3生产队的车旁山上,是一家人1974年前用锄头和铲

    广东-佛山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0-05-15 14:45

    政府领导:1、乌柳村程继生的宅基地位于旧第3生产队的车旁山上,是一家人1974年前用锄头和铲,力经几年拖挖两级平台而成。其中顶级平台高两米半,宽6米左右(我家一直种木茹、绿茶和杉树),顶级平台到排水沟2米左右,下级平台到顶级平台高3米左右.排水沟和顶平台用于防止天下大雨,山洪或山体滑坡对下级平台房屋的防护,一厅四房的房屋在下级平台于1976年建成。国家给予房屋证书, 门牌为138号。 2015年自称山主的程建兴不听劝阻,便在我宅基地上方的排水沟内种上桉树,(2015年7月30号已给村委写上告书,没有回复和处理),.结果几年内刮风下雨,树叶跌落,堵塞我左侧楼顶的排水道,兩水便从楼顶沿墻泼下,导致地基出现凹陷,楼房开裂,至今天一座成了危房,另一座楼顶已出现开裂漏水。为了安全着想,预防危房不测,我家不得不考虑在右侧的宅基地再建楼房,但由于旧房屋住了几十年,已经崩破不堪,无法居住,于2019年11月11号,我家决定把左侧旧屋拆除;为了防止他人再次在排水沟以下种桉树,便决定请挖土机把上级平台挖致倾斜。同年12月份,在原旧屋地基平台上打好地梁,准备建新屋. 可在今年3月份,程建兴再次闹事,把挖上平台说是挖他的山岭,引起了争议。 1976年以前,当时的国家政策,木山都是集体所有,可以在集体山上建房,私人在山岭开荒一直耕种或者宅基地居住的,此地的使用权就归谁,直至今天从未变过;尽管到1988年分山到户,以前开荒一直种植的,山主也不能侵占的,直至今天也从未变过。我的上级平台一直种着茶树和杉树,排水沟也一直沿用着,这就证明排水沟以下和上级平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自始致终是我的,无须置疑,况且本宅基地的木山迟迟还未分确定,国家也未发给木山证,程建兴就自认为,宅基地的上平台和排水沟归他自己了,如果那样的话,国家给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证不就失去了存在意义吗?!目前,已分私人的木山和旱地.宅基地,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如按建兴的想法,农村宅基地和土地耕种,那就不是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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