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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未到合同期限,不想租了,能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么?

    广东-深圳合同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7-10 13:33

    租房未到合同期限,不想租了,能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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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9827条

      合同的解除分情况而言,具体有以下三种。

        一、合同可以协商解除。

        合同属于民事范围,可以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做强制规定,所以在合同签订之后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的。那如果协商不成,出现法律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原因受损,无法居住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承租人表示不再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如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履行交纳房租的义务,在催告之后仍不履行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后又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就其违约行为解除租赁合同。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无法定解除情形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不得随意解除。

        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是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单独解除合同,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解除的情形都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0.07.10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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