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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一家国际海运代理公司,3年前有个委托人委托我司托运3个集装箱货柜到柬埔寨后

    广西-防城港损害赔偿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8-04 10:17

    你好,我是一家国际海运代理公司,3年前有个委托人委托我司托运3个集装箱货柜到柬埔寨后,弃货不要了。现在船公司邮件告知我需支付用箱费,损失费等等USD。请问我司应如何处理,一个案件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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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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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防城港 解答问题:5922条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回复于 2020.08.0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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