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当事人于20世纪50年代时任福建省龙海县河福乡人民政府主席,组织带领工人建设高集海堤工程

    福建-厦门私人律师人气( 发表于:2020-09-26 13:37

    当事人于20世纪50年代时任福建省龙海县河福乡人民政府主席,组织带领工人建设高集海堤工程,1955年1月19日颖海号拖轮载当事人及其工人返乡途中,不幸被国民党轰炸机轰炸身亡,当事人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带领参加国家高集海堤工程建设,于反空隙斗争中光荣牺牲。这些都有当事人国家委任状,国家下发光荣牺牲通知书等,现在想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追封烈士,对其唯一年迈遗孤女申请相应照顾,信访局却以当事人不是军人为由,称其不符合追封条件。我查过,符合条件的,向律师咨询确认下,现在国家这方面相关政策规定,及应该如何及时快速的处理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