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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芜湖买了一个2手房,首付3W+2万中介费,约定好10月底过户,但现在出现特殊情况

    浙江-宁波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10-24 20:15

    我在芜湖买了一个2手房,首付3W+2万中介费,约定好10月底过户,但现在出现特殊情况,首付款拿不出来了,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除合同避免违约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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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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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宁波 解答问题:6051条

      买房交了首付,不想买了想退房,是不行的。因为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不能随意解除。<br>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可能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首付款一定是不能全部退还的。<br>《合同法》:<br>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br>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br>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br>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p>

      <b>法律依据</b>
      《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


      <br>

      回复于 2021.03.1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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