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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村委会强制规定,承包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设备及建筑物,合同期满后

    福建-漳州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0-12-21 15:11

    请问,村委会强制规定,承包方在所承包的土地上投资建设的设备及建筑物,合同期满后,一律无偿收归村委会所有,这一规定合法吗?可以变更吗?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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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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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漳州 解答问题:5956条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建房申请。
      <br><b>法律依据</b>《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br>

      回复于 2021.03.03 11:2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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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49条

      一、申请<br><br>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br><br>二、现场勘查<br><br>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br><br>三、填申请表<br><br>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br><br>四、村委会审查<br><br>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br><br>五、审核上报<br><br>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br><br>六、审批<br><br>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br><br>七、放样<br><br>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br><br>八、验收发证<br><br>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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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03 12:0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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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57条

      农村宅基地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br>

      回复于 2021.03.03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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