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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银行只签了保证借款合同,没有签借款合同,这个怎么办

    福建-三明金融合同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0-12-23 22:54

    与银行只签了保证借款合同,没有签借款合同,这个怎么办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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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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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三明 解答问题:9825条

      1、借款人如果要提前还贷,一般要在电话或书面申请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借款合同到天津农商银行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是结清全部尾款的借款人,在农商银行计算出剩余贷款额后,存入足够的钱来提前还贷。
      2、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保证按月按额偿还个人住贡款本息的基础上,提前偿还一定数额或全部的借款,以达到“缩短偿还期限,减少利息支出”的目的。“部分提前”的具体做法是:首行必须保证提前后的月还款额超过原还款额,这样才有条件申请部分提前还款。
      3、“全部提前”的具体做法是:先到银行查清尚欠本金和利息,一次性全部还清所余贷款,然后由银行出具还清的证明和同意涂消房屋抵押的证明,之后再到房管局办理涂消抵押证明,这样,客户与银行的借贷、抵押关系就解除了。

      法律依据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回复于 2021.03.02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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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56条

      担保满一年之后继续但保一年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一到五条

      回复于 2021.03.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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