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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我2018年9月与新疆北方建设集团的一个项目经理签订了一份修公路的合作协议

    贵州-贵阳合资合作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1-04 08:31

    你好 我2018年9月与新疆北方建设集团的一个项目经理签订了一份修公路的合作协议,协议按总价下浮两个点作为他的报酬,并先支付了他20万,但是项目到现在因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开工,我找他退钱他不退,请问他的这种行为属于职务犯罪吗?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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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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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贵阳 解答问题:42014条

      双方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1.02.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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