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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办理?

    福建-南平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1-04 20:03

    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办理?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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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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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南平 解答问题:9857条

      参保人死亡后社保相关规定: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具体结算方式同当地社保经办部门来确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 办理死亡手续:a.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b.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办理出境定居手续:a.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办理停保手续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手续,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b.参保人员退休后出境定居,仍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br>

      回复于 2021.02.04 10:3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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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51条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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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2.0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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