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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与工厂仓储部叉车工张三驾驶的赣J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

    广东-佛山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1-08 10:03

    无名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与工厂仓储部叉车工张三驾驶的赣J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张三右手肩部受伤,无名氏驾车逃逸,此事故无名氏承担全部责任,张三无责任,事后张三于事故当天自行前往医院就医治疗约一个月并于2020年10月28日治疗完结当天办理出院,工厂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于2020年10月12日向顺德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顺德劳动局于2020年12月10日正式认定张三为工伤,其休假期间工厂人事行政部及仓储部相关人员多次以电话及微信形式了解其身体恢复状况,均未发现异常。2020年12月21日公司人事行政部以微信的形式要求张三本人元月2日返岗报到,一直未回复,直到2020年12月22日张三老婆发微信到人事行政部告知张三本人在2020年12月21日已死亡。工厂方面当天下午4点左右立即组织人事行政部及仓储负责人到张三登记租住的出租房进行确认,但现场只有房东,张三及家人都不在出租房。而后仓储部负责人再次打电话给张三家属确认,张三家属才告知他们回了老家,张三摔跤后呼吸困难后死亡,并于2020年12月23日安排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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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1.2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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