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第四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所限内承担保修;3 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 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需维权,请联系本律师微办案平台,电话或图文咨询。
2020-12-25 14:40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为原则,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0-12-25 14:1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处理。 ”
2020-12-24 14:5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2020-12-25 14:27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自己的财产处分作出意思表示,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遗嘱的法律特征是:(1)遗嘱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是遗嘱人亲自作出的独立的法律行为;(3)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的主要形式是:(1)自书遗嘱;(2)代书遗嘱;(3)打印遗嘱;(4)录音录像遗嘱;(5)口头遗嘱;(6)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也叫亲笔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参加,只要遗嘱人亲笔书写出自己的意思表示即可。自书遗嘱对遗嘱人没有特别要求,遗嘱人只要有文字书写能力,就可以 独立作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让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 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 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2020-12-25 11:0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12-25 10:53《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0-12-25 14:5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12-24 14:5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2020-12-24 15:4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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