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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全会期间首次举办提案交办协商会 一块小屏引4部门现场协商40分钟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18
导读:讨论时,各抒己见,甚至有点“火药味”;领任务时,没人往后退,都主动往前半步;散会时,写提案的市政协委员,解决问题的各委办局相关负责人都鼓掌表达满意。1月14日中午饭点儿,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协商会......

  讨论时,各抒己见,甚至有点“火药味”;领任务时,没人往后退,都主动往前半步;散会时,写提案的市政协委员,解决问题的各委办局相关负责人都鼓掌表达满意。

  1月14日中午饭点儿,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协商会召开。围绕着电梯里的广告屏话题,市政协委员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的相关领导现场协商。市政协副主席刘忠范说,这是首次在全会期间举办提案交办协商会,目的是搭建提、办、复三方协调平台,研究分析具体提案交办工作,增进共识,把提案征准落实。

  第一次会,第一件提案标题是《XX》。写提案的是来自无党派界别的市政协委员王剑男。他说,各小区、商场、各楼宇内都已经普及了电梯内广告,包括电梯外也安装了各类广告栏及显示屏。但是投放的广告也带来了相关的声、光污染。提案中描述“大量广告商为了在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吸引眼球,多采用明亮色彩,以及洗脑般重复广告语口号轮番轰炸”“原本狭小的电梯空间内,耳边却回荡着单一广告语,刺目的亮色映入眼帘。”王剑男直言,这种强迫式的广告灌输,电梯里的我没有“权利”拒绝。

  小区的业主也同物业展开“斗争”。装不装广告,是否需要先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广告收入的用途是否应该向业主公示,或干脆应该由业主收取广告收入……一连串的问题应运而生。王剑男说,有些话题甚至已经诉至公堂,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但至今也没有一个定数。

  这个困扰着很多普通人的小问题,也因其普遍性被选为首次提案交办协商会的“主角”。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张亚芹说,它是基于城市治理精细化的内容。“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事情,也是烦心事,但小事儿积累就会变成大事儿。所以从政协提案委角度,从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宜居性角度看,这都是一件好提案。”

  “写得太好了!”市政协委员欧阳继华是一名律师,他自己也曾遇到过类似的困扰。他从法律层面剖析这件提案并给出建议,“光线特别强烈,声音在密闭空间内特别吵,这也是一种侵犯权利,所以这件提案在交办的时候是多个部门。因此在办理过程中要跟交办部门进一步协商,提出更多细化的建议和措施。”“我还希望对于委员的提案不要过于‘苛求’,希望相关部门以这个提案为契机,完善标准,对于存在侵权违法的行为坚决纠错。”

  委员们点赞,提案办理时涉及的4部门相关负责人也都竖起大拇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管理处处长于雷说,电梯内是否适合开展广告活动,新媒体音响灯光效果的标准,谁来定,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确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于爽开门见山:“提案很好。去年我们加大了对电梯广告内容的查处力度,对这类问题我们会及时跟进。”

  “落实”“研究出台新措施”成为三家委办局相关负责人发言的关键词。市生态环境局巡视员高政说:“将在市里统一的筹划下,协助做好我们本职的工作。”

  一轮交锋暂停,第二轮紧锣密鼓。

  “在办理过程当中它不是一事一议,而是通过一个提案的办理解决这一类的问题”“我觉得这是一只很好的‘麻雀’,各方领导、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委员都坐在一起来分析和研究,大家增进共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王琛说,各政府部门办好建议提案,是职责所在。这件提案综合性很强,内容有交叉,各个部门要携起手来共同办好这件事,注重部门间和委员间的沟通。

  王琛顿了顿,高声说:“提案交得一定要准,办得一定要实,效果才能好。”

  一块小屏幕引发的提案交办协商会开了足有40分钟,在一阵热烈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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