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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刘汉兴、郎林等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7-12
导读: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长春市司法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警官公寓小区工程以及净月监狱移址新建工程是局党委从长春市司法局实际出发而决定建设的一项功在当代,惠及未来的民心工程,对于进一步提升长春市司法局的......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长春市司法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警官公寓小区工程以及净月监狱移址新建工程是局党委从长春市司法局实际出发而决定建设的一项功在当代,惠及未来的民心工程,对于进一步提升长春市司法局的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快更好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副局长刘汉兴、郎林同志率领基建办的全体同志和净月监狱干警职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舍小家、顾大家,克服重重困难,解难题、过难关,抢时间、抢进度,倾注了大量心血,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基建工程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为在基建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刘汉兴、郎林、杨广杰、何凤举、宫书海、袁政、张文艺等7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局党委号召全体干部职工以刘汉兴、郎林等7名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心系全局、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进取意识,努力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长春作出更大贡献。中共长春市司法局委员会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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