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从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轻基层负担,市民政局经与市司法局研究确定,取消与乡镇、村职能无关的民政类证明事项,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索要单位:教育局、民政局、残联、司法局
改变索取方式,变为实地踏查;或者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婚育证明
索要单位:司法局、民政局
改变索取方式,变为实地踏查;或者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收养关系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房产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司法局、房管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5.居住证明
索要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6.收入证明、随军家属无收入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公安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7.婚姻状况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公安局、房管局、司法局
改变索取方式,由当事人承诺,具结保证
8.无固定工作证明
索要单位:卫健委、民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公安局
改变索取方式,通过查看社保个人缴费凭证获得;或者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3.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丢失证明 索要单位: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规自局、房管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8.空巢老人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9.刑满释放人员临时救助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0.异地退休人员与户籍居民生存认证
索要单位:社保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1.土地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规自局
32.两地分居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4.“农户”国家各项补贴收入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5.“三无人员”证明
索要单位:残联、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6.财产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司法局、房管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7.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7.未领取独生子女证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8.人户分离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9.就业困难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0.养老院营运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1.精神病入院治疗资料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2.有无行为能力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3.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上大学费用补助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4.户籍困难家庭申请临时生活补助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5.遭遇意外灾害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6.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助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27.患病真实情况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4.骨灰寄存证丢失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9.原配夫妻关系证明
索要单位:司法局
改变索取方式,已与民政联网
10.亲属关系证明
索要单位:司法局、房管局、公安局、民政局、法院、教育局
改变索取方式,由当事人承诺;或者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1.死亡注销、死亡证明
索要单位:公安局、残联、司法局、房管局、民政局
改变索取方式,由当事人承诺;或者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2.独生子女申请证明、独生子女证明
索要单位:司法局、民政局、法院、社保局
未索取过
13.财产继承证明
索要单位:司法局、房管局
未索取过
15.恢复户口情况证明
索要单位:公安局、残联、司法局、民政局、法院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16.非婚生子女证明
索要单位:司法局、房管局、民政局、法院、教育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8.租房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公安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39.借住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房管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0.家庭情况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房管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1.证明XX是残疾人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2.证明XX是低保户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3.结婚证补办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4.丧偶后的未再婚未生育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5.独居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6.无正式工作证明、失业证明、无固定生活来源证明
索要单位:民政局、教育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
47.监护指定证明
索要单位:教育局、残联、民政局、公安局
不再要求乡镇、村出具,直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