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郭延红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城市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
会议首先通报了2018年我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我区自2017年7月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三级河长积极履职、相关单位全力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渐深入人心,不断取得新的成绩。2018年既是河长制工作的推进之年,更是深入落实之年,河长制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下一步,我区将发挥“河长”关键作用,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推进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提高流域排水基础设施水平;借助“乡村振兴”战略良机,解决农村污水问题,全面做好全区河长制工作落实。会议还通报了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进展及环境执法情况、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会议研究通过了《房山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会议要求,通过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我区要依法集中整治一批重大隐患,取缔一批非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取缔一批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