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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针对知识产权管理、著作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保护、商号与商誉、反不正当竞争、计算机软件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一、担任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二、代为草拟、审查或修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为客户策划商标战略、专利战略、知识产权投资方案,制定、审查或修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协议; 四、为客户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商标查询,代理中外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续展、异议,代理专利文献查询、中外专利申请、撤销或无效宣告,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等; 五、代理中外客户参与知识产权贸易谈判,协助完成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等事务; 六、接受客户委托,进行知识产权侵权调查取证、发送侵权警告信、签发律师函、发表律师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诉前调解等; 七、接受委托担任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或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八、接受委托担任仲裁代理人,参加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仲裁活动。 了解更多 >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债权人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了解更多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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