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

  • 联系电话:0431-89265832
  • 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701室
  • 业务类型:法医毒物 环境损害 农业类 矿产类 其他

资质认证

  •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223117100
  • 社会信用代码:34220000MD8017250U
  • 许可证有效期:2017-10-26至2022-10-26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7-10-25
  • 颁证机关:吉林省司法厅

机构简介

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是吉林省首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许可证号:223117100。该中心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5号、《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5]117号、《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118号以及司法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专家组评审,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从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心现有司法鉴定人员13人,其中2人为环保部环境损害鉴定机构评审专家库成员,7人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司法辅助人员8人。中心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2000平方米,实验人员46人,拥有大型仪器300台套,可进行1466项环境污染因子检测。业务范围:1.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其他物理、化学等性质鉴定;2.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资源损害鉴定、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3.空气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空气损害鉴定,室内空气损害鉴定;4.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农田、矿区、居住和工矿企业用地等土壤损害鉴定,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5.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环境损害鉴定,振动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土壤与地下水及噪声、振动等环境因子遭受污染时,具体鉴定项目包括:1.确定污染物的性质确定;2.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和程度;3.评定污染物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4.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包括清除污染的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推荐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