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

  • 联系电话:0791-86866569
  • 机构地址:东湖区洪都北大道1131号综合楼2楼
  • 业务类型:环境损害 其他

资质认证

  •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360118001
  • 社会信用代码:34360000MD80206600
  • 许可证有效期:2018-11-30至2023-11-29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8-11-29
  • 颁证机关:江西省司法厅

机构简介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1976年4月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事业单位,是省内从事环境保护技术研究、环保咨询及生态环境损害检验和鉴定的机构。现有干部职工130余人,高级职称以上48人,博士6人,中级以下职称60人。我院主要职责包括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围绕重点环境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地方和社会提供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我院参与或主持完成多项国家水专项相关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生态环境部公益项目、省科技厅项目、省环保科技支撑项目等,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流域整治、区域管理等领域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作为江西省唯一省级环境保护专业研究机构,我院在生态环境损害检验和鉴定方面可发挥其专业和资源优势,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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