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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篡改能效指数 涉嫌诈取国家节能补助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2-08-28 浏览:
导读:海尔篡改能效指数 涉嫌诈取国家节能补助

国家频频出手的节能补贴政策,意图达到“促进节能与刺激产业发展”双赢目的,但结果可能会打折扣。

本报记者从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发现,海尔两款平板电视出现频繁更改情况:型号为LE39A720的液晶平板电视其能效指数前后经历过3次更改,于2012年5月23日从1.4改为1.7,5月27日又改为1.9,最近一次更改是在7月11日,又改回1.7。

型号为LE24H300,其能效指数从2011年5月5日的1.4改为2012年7月11日的1.7,LCD被动待机功率从0.9W改为0.5W。

更改能效指数的不只是海尔。康佳LED65X9100D液晶平板电视在2012年4月23日备案的能效指数为1.4,但7月9日则修改为1.9。

频频更改能效指数,或与国家的节能补贴政策有关。

2012年5月16日,国务院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五大类产品。补贴期限从今年的6月1日到明年的5月31日。

5月25日,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液晶电视能效1级,能效指数达到1.7及以上水平,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通过能效标识备案的产品可享受国家对家电产品的节能补贴。

从更改结果上来看,海尔LE39A720和LE24H300、康佳LED65X9100D最终都巧妙入围在2012年8月21日三部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第二批中。从更改备案信息的时间来看,企业似乎都很有“前瞻性”。

不过,企业更改备案信息的行为并非没有漏洞。8月24日,中国网就曝出海尔生产的型号为LE47A300ND的液晶平板电视频频改动在中国能源标识网上的备案信息,且最终确定的能效指数低于可获取国家节能补贴的相关能效要求。

本报记者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再次查询该款电视的备案信息发现,其能效指数在2011年6月10日为1.5;2012年5月23日能效指数维持1.5,但LCD被动待机功率从0.65改为0.5;5月28日,能效指数由1.5改为1.7;8月9日,能效指数居然从1.7又降回1.4。显然,1.4与上述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液晶平板电视能效指数应≥1.7不相符,同时蹊跷的是,该款产品在6月1日三部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第一批)》中却显示该款电视“每台补贴350元,能效指数1.7,能效等级一级。”

也就是说,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平板电视却进入了推广目录中,即有望获得财政补贴。

同时本报记者还发现,海尔生产的13款平板电视于8月9日突击更改产品备案信息,更改部分主要集中在能效指数上,且更改频率相当频繁,但这13款平板电视并未出现在《目录》中。

能效指数为何被企业频繁更改?不达标产品为何赫然出现在推广目录中?中国能源标识网备案数据和部委推广目录相关信息对不上号又是怎么回事?购买目录中的不达标产品能否获得节能补贴?

“百变”能效数据换补贴?

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海尔全国客服询问此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购买能效指数为1.4的液晶平板电视,是拿不到节能补贴的,即便该产品入围名单。只有能效指数≥1.7,才能够拿到相应补贴。当记者追问为何能效指数不达标的平板电视还在推广目录第一批中,客服表示“不知情”。

8月27日,位于北三环安贞桥东北角的海尔专卖店一位杨姓员工给记者打来电话,解释说:“今年入围推广名单需要条形码,而去年只需要纸质发票,今年比去年更严格,少一个字母都不行,所以好多在推广目录里的平板电视都是拿不到补贴的,LE47A300ND就是一例。”对于能效指数不达标的产品为何还在推广目录中,该员工表示无法解释。

事实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

“很多平板电视的型号其实差别很小,有时候就是一个字母之差,最后多出了s,或者多出个3D,如果是纸质发票的话,就可以有修改,但是条形码是机器自动识别的,这就加大了作假难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就上述更改数据问题,本报记者联系采访海尔集团,该集团青岛总部文化中心经理霍建明表示,海尔之所以对同一型号产品做了三次备案,原因是,该产品报备1.5的能效等级是节能补贴发布之前的备案,业内普遍存在,是允许的。海尔通过产品技术优化达到1.7能耗标准后,又重新报备,但没有批量上市。

对于海尔上述频繁改能效数据的行为,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表示,一次次更改能效指数,目的很明显,可能是想获得国家节能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期限暂定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分别针对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的不同尺寸制定了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每台100-400元不等。细则还规定享受“家电下乡”等其他财政补助政策的规格型号不得申请。但即便如此,记者查询《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目录》得知,海尔仍有339款产品进入推广目录第一批,有153款产品进入第二批,共492个型号。

“节能补贴原本是鼓励研发节能型产品,但目前看几乎变成了普惠制。”一位家电行业的人士称。

对于推广企业如海尔而言,这是一件并不需要付出多大成本却能有利可图的事情。依据上述实施细则,消费者在购买推广名单中的产品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已获得补贴并承诺配合有关检查意见后,推广企业及时将补贴资金予以兑付就可以了。从销售终端上来看,企业并无额外成本开支。

此外,《细则》规定,企业要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推广报告上报财政部和工信部,通过相关审核后,就可获得财政部根据月度推广情况与审核意见预拨的补贴资金。

一年的推广结束后的三十日内,推广企业提出年度补贴资金清算报告,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最终财政部根据相关审核意见和专项核查情况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实现社会消费方式和消费观向节能型转变,为了鼓励引导在节能产品方面加强研发投入。但在执行过程中,好的政策可能遭遇到一定程度的扭曲。

“消费者购买节能家电,图的是节能,那点补贴不是最关键的,可有些企业的出发点就不同了,为获取更多节能补贴它们可能擅自篡改网上备案信息,最终到消费者手里的可能是一些达不到能效要求的产品.”赵萍说,“有关部门应该好好调查,这中间不乏数字造假。”

8月份,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将向包括“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内的十大工程投入23660亿资金。同时,规划也提出要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其中,民用领域重点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家用电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0%以上,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补贴金额为产品零售价的10%。考虑到目前彩电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仍偏低,高额补贴或会带来行业整体盈利能力的改善。”此前业内人士给出市场预计,今次国家推广高效节能平板政策拉动平板电视销售预计738亿元,补贴额约49.5亿元。

赵萍说,“如果上亿的补贴都补瞎了,消费者买不到真正节能的产品,那么问题就很严重。”

谁来监管企业自测能效数据?

截至目前,共有29类产品具有统一的国家能效标准,范围涉及工业、照明、办公用品、家电等。平板电视在2011年3月1日已有统一标准,本报记者从中国能效标识网下载专区《我国用能产品能源效率国家标准》中查询得知,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号为GB24850-2010。

“国内家电行业的能效标准目前是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具体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刘静茹表示。

“标准主要是由国家标准委、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标准化研究院,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企业共同来研究起草,最终由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来审批,通过后生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管理分院(即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部部长助理马义博对本报记者表示。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始建于1963年,直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从事标准化研究的国家级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主要针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标准化问题进行研究。节能减排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该研究院职责范围内。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对本报告诉记者表示:“研究院在制定能效标准方面,主要做一些偏技术类的工作,总体掌舵的是国家质检总局。”

家电企业屡屡更改中国能源标识网上的备案信息,这是让外界颇为质疑的。

但李爱仙称,“企业有权利更改备案信息,因为技术上有进步,能效指数会提高;技术一旦达不到,就适当降低能效指数。这很正常。”

据记者了解,企业更改备案信息甚至不需要经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任何审核,企业只需向标准化研究院出示新的能效检测报告,就可以在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中国能效标识网上更改备案信息,更改次数亦没有限制。前提是,能效检测报告必须由在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备案的实验室、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自身或者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能效监测报告通常由第三方机构或家电企业自行完成,标准化研究院并不对报告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核,直接予以采信,唯一要求是格式。

而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企业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其检测资源应当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基本能力,国家鼓励其实验室取得认可机构的国家认可。记者从中国能效标识网上的实验室备案中查询发现,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计测中心、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备案名单之列。

“这种自行提供能效检测报告的行为,多少还是让人产生不信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王宗玉认为,就算企业具有自行检测能力,为防止企业造假,最好规定必须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来出具报告。

“能效标识管理办法采用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加备案的形式,只要企业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就可以修改备案信息。毕竟,我们很难到达检测现场去监督企业能效检测。所以,如果某家企业某款产品出问题,责任主要由企业自行承担。” 马义博对本报记者表示。

这就意味着,对于像海尔、康佳这样具备自行检测能力的企业来说,更改能效指数的成本极低,换而言之,企业造假的成本极低,这或许直接导致多家企业集中在家电节能补贴政策出台前变更能效信息。

惩罚措施火力不足

这也充分暴露出我国能效标准管理制度的漏洞。

根据现行的能效管理制度,国家对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对用能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有火力足够强劲的惩罚措施。

本报获悉,对企业自我声明加备案的能效方式,国家质检总局采用的是后监督的办法,即定期对企业的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而现在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国家质检总局的抽检能力十分有限,后监督的实施不够有力。”一位知情人士对本报介绍。即便被抽查出问题之后,目前法律的处罚力度也很弱。根据200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授王宗玉认为,行政罚款的额度应该是综合考虑了收入、利润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来确定的,不过对于像海尔这样的大企业,十万的罚款根本不算什么。“除了行政罚款外,企业还需要对消费者作出双倍赔偿。”

“一定要加大惩罚力度,不然会有更多企业为了套取补贴进行能源指数造假。”赵萍表示。

不达标产品仍在部委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名单之列,不单纯是企业的责任。“归根结底是管理问题,各部委应该对整个推广进行更加严密监管。有些不达标的产品应及时从名录中撤掉。”王宗玉对本报记者分析。

本报获悉,国家已于7月份启动大规模打击能效虚标的专项活动,以解决企业虚标能效骗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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