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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6-06 浏览:
导读:房屋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都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请看大律师网编辑为您做出的总结。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需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怕;

  2、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

  3、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4、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办理

  准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最好在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之前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编辑:言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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