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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灾后重建指导意见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9-20 浏览:
导读:厦门出台灾后重建指导意见

厦门出台灾后重建指导意见

  9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在灾后重建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17日开始,厦门市政府已组织各相关部门就工业恢复生产、农业恢复生产、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全市倒伏树木的回植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讨论和布置,并已形成一揽子指导意见。目前,这些《指导意见》已进入批审阶段,待通过后,预计将对恢复生产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些意见包括,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的《厦门市促进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若干意见》、厦门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修改起草《关于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若干意见》、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起草的《厦门市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厦门市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的初步方案。

  特别提醒:上述一揽子《指导意见》尚在送审阶段,不少条款和比照数字可能会有调整。具体方案,以厦门市政府正式公布为准。

  六举措促进工业企业恢复灾后生产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厦门市促进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若干意见》(送审稿),拟在六个方面对在台风中受灾的工业企业恢复生产进行扶持。

  在财政政策方面,一是提供固定资产补助,即对因受灾需要重建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建设的厂房或 2017年3月31提前更新的设备,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补助金额按照固定资产投入的10%计算,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流动贴息,对2016年12月31日前,因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而新增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最长一年的贴息补助。

  同时,给企业提供减负政策支持。一是受灾前所欠电费可向电力部门申请延迟缴交;二是所需缴交的属地方本地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缓至2017年补缴。

  税收政策上也有扶持。一是税收缴纳最长延期3个月。二是相关资产损失,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三是受灾企业可申请减免2016年度下半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金融政策支持包括:一是各银行金融机构总体对受灾企业采取“优先扶持”与“优惠利率”的方式,鼓励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最高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二是各保险机构对责任确定、损失情况清楚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赔付;对保险责任清晰,但对损失有争议的,先按保险预估损失的80%赔付。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油电通信保障支持和加强行政审批支持。

  补助、贴息,多举措促进农业自救

  厦门市农业局起草《厦门市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若干意见》(送审稿),主要包括4大方面:

  在温室大棚灾后重建方面。因灾倒毁的温室大棚,仍按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都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2016]147号),继续给予60%补贴。因灾恢复重建的温室大棚项目,动工建设后,可预拨50%财政补助款。业主自已投资建设的温室大棚,且未曾申请财政补助的,按以上灾后重建扶持政策执行。对2016年以前(含2016年)市级审批下达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而未审核、结算的或已竣工准备验收,因台风受灾,可预拔70%的财政补助资金;已建设而又未竣工的,因台风受灾,可根据建设进度,预拨50%的财政补助资金。温室大棚灾后重建自筹资金部分,由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2年,每个项目单位最高贷款额度1000万元。

  此外,温室大棚重点项目,鼓励市、区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入股,提高蔬菜生产及市场调控能力;鼓励农户以承包地入股,促进农民转产转业,增加农民收入;鼓励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强温室大棚抵御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

  在温室大棚修复上,因台风倒毁需要修复的简易水泥柱大棚,按每亩给予1000元的补助。因台风受损需要修复薄膜,符合厦农[2016]147号文规定的简单钢管连栋大棚以上标准的,按大棚占地面积给予每平方10元的补助;因台风受损需要修复玻璃或PC板的,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助。

  第三,在农作物恢复生产上,因灾需要改种、重种的蔬菜和已挂果来不及采收的受灾果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水稻生产:绝收的按每亩400元给予补助,减产的按减产比例给予适当补助。食用菌按生产单位一个生长周期总产量生产成本给予适当补助。蔬菜种苗按受灾育苗大棚育苗床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

  第四,畜禽恢复生产。无害化处理设施更新补助。对达标排放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因灾损毁需要更新的无害化处理机械,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标准给予补助。标准化改造项目重建补助。鼓励养殖场进行重建、修复、更新,做到达标排放的,通过奖励方式给予补助。

  以上扶持措施的财政补助资金将根据受灾初步统计情况包干下达到各区,由各区组织镇(街)、村(居)核实灾情,予以补助。

  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将有补助

  受“莫兰蒂”台风影响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受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厦门农村住房户,将收到来自厦门市政府的及时援助——相应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起草的《厦门市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送审稿)提出,对特殊贫困户、一般贫困户和一般重建户分别给予对应补助,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担。

  《指导意见》提出,恢复重建采取原址重建、集中安置、安置房现房安置等多种形式。原址重建、集中安置的,建设和审批手续可以同步办理,属于特殊情况的,可先建设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列入近期开发或征收计划 、村改居后仍属集体土地的农村受损住房,参照征收标准以安置现房调换安置,并给予一定奖励,帮助受灾群众 早日重建家园。

  意见明确,厦门市成立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国土房产局、财政、民政、规划、建设、行政执法、法制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政策、知道监督;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具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拟定14项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

  为加快水、电、通信、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及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的灾后恢复建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厦门市发改委提出了14项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包括道路恢复工程包(含市政道路配套设施、农村公路等)、公园绿地恢复重建工程包、输配电设施恢复工程包、通信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包、水利设施恢复工程包、排水管网改造及疏浚工程包、积水点改造工程包、公交场站恢复工程包、垃圾处理设施恢复工程包、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设施恢复工程包、医疗卫生设施恢复工程包、文化体育设施恢复工程包、家园重建工程包(含倒损民房重建等)、公安基础设施恢复工程包。

  市发改委将牵头做好工程包任务的统筹及相关项目审批;市财政局牵头做好建设资金筹措和保障;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简化和加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与此同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我市灾后重建的支持。市发改委并要求,各区参照以上工作建议,结合各自实际,相应梳理组织实施一批灾后重建投资工程包。

  关于树木补种和市政园林提出措施

  第一、19日晚上就拿出任务分解表和倒排时间表,以严格的方式推进,市里负责主干道,区里负责次干道,有的区已经下令今晚通宵补种。

  第二、各个路段配备林业专业人员,配合相关机械,同时请完成清障任务的部队完成种树,提高树木围种效率。

  第三,白天休息,晚上通宵种树,对重点施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

  第四,购买服务,努力和本市以及周边地区绿化公司、经营单位,参与厦门的绿化修复工作。
(编辑: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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