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专题新闻 >> 新闻详情

曾飞洋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9-27 浏览:
导读:曾飞洋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透视

  以“维权”为筹码博名牟利

  “‘服务部’介入诸多劳资纠纷事件,表面目的是替工人维权,但实际目的是扩大‘服务部’的名气及影响力,特别是在境外的影响力。”汤欢兴供述,“产生的影响越广泛,‘服务部’受到的关注越多,曾飞洋的名声和地位越高,接下来向境外申请资金就越有利。”

  曾飞洋曾声称:“我们有任何建议都是给工人代表参考,决定权都在工人。”

  然而,“服务部”组织的“维权行动”从始至终,曾飞洋都要通过各种手段把控主导。

  曾飞洋还声称:“我们‘服务部’介入劳资纠纷的立场是一贯的,都是站在工人角度上介入,是为了给工人争取合法权益。‘服务部’的角色是协助者、支持者,不派谈判顾问,不到现场。”

  然而,在维权事件中,“服务部”工作人员孟晗(另案处理)奉曾飞洋之命操控选举工人代表,在停工现场指挥,不断怂恿煽动,将气氛引向狂热,毫不顾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曾飞洋的供述解释了他的口是心非:“我被一些境外组织鼓吹的某些理论蒙蔽、迷惑和洗脑了,也被名与利所左右。自开展‘劳工维权’以来,我渐渐有了一些知名度。可是我对名的追求没能停止,还继续渴望在劳工NGO领域扮演元老前辈角色,享受被同行尊敬的感觉。”

  除了博名,“劳工维权”也是曾飞洋的生财之道。2002年起,曾飞洋以“服务部”的名义接受多个境外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经费支持,总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经费中饱私囊。

  汤欢兴供述称,境外组织到底资助了多少钱,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他和“服务部”其他人并不清楚,“服务部”账目也从未向社会公开过。

  办案人员查明,有的境外组织先把钱打到曾飞洋在香港的公司账户上,曾飞洋再通过地下钱庄等通道,将钱转到自己的境内个人账户。有的境外组织将资金兑换人民币后,由曾飞洋到香港带现金回来,或者转账到其个人账户。曾飞洋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等方式,将大量境外资金据为己有,不仅给自己买了汽车,而且购置两套位于广州市中心的房产,其中一套放在其妻弟名下,再租给“服务部”,套取更多资金。据曾在“服务部”担任财务人员的蔡某举报,曾飞洋购买牙膏、牙刷、洗发水等个人用品的小票,以及一些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都拿回“服务部”报销。

  对外,曾飞洋却标榜自己“身为公益人士不求财,月工资只有几千元”,并以此要求“服务部”其他人员。

  “‘服务部’曾经拖欠我几个月工资,我问曾飞洋什么时候发工资,他说有一笔外国使馆的钱快到账了,到时候可以发,但后来他就给我发了一部分工资。”朱小梅供述,“我们在‘服务部’上班也没有签合同,曾飞洋拖欠工资,没加班费,我曾问过曾飞洋,他就说做公益要有付出精神,让我们不要计较这些。”
(编辑:又亦)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