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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018年犯罪中止怎么判刑?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8-11-06 浏览:
导读:在犯罪行为尚未着手之前,要是行为人此时因为自身原因,在能够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没有继续实施的话,则就会构成犯罪中止。那么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018年犯罪中止怎么判刑?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018年犯罪中止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

  (2)主观条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

  (3)客观条件: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

2018年犯罪中止怎么判刑?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018年犯罪中止怎么判刑?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

  (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特别提示: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犯罪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

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2018年犯罪中止怎么判刑?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

(编辑: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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