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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抓嫖新规定 警方认定有嫖娼行为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3-17 浏览:
导读: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我国法律是明令禁止卖淫嫖娼的,在事实卖淫嫖娼活动被警方抓获,是会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嫖娼抓嫖新规定”的相关内容,那么,2020抓嫖新规定 嫖娼超过6个月还能处罚吗?警方认定有嫖娼行为的证据有哪些?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2020抓嫖新规定

2020抓嫖新规定 警方认定有嫖娼行为的证据有哪些?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该决定废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同时决定还明确规定,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废止收容教育制度后,收容教育制度不再实施,但卖淫、嫖娼行为仍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罪名,并规定了明确的法定刑,刑法的规定也是遏制卖淫嫖娼行为的重要手段。有关方面应当继续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卖淫、嫖娼行为予以查处;对于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故意传播性病等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嫖娼超过6个月还能处罚吗?

2020抓嫖新规定 警方认定有嫖娼行为的证据有哪些?

  警方认定为治安违法行为,只要超过6个月就超过了治安案件的追究时效,如果没有连续招嫖行为,则不得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警方认定有嫖娼行为的证据有哪些?

2020抓嫖新规定 警方认定有嫖娼行为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警方认定嫖娼行为,必须要有直观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自述、金钱交易行为、招嫖行为、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遗留在现场的物证(避孕套等),警方执法仪摄取的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要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有:民警当场抓获时现场的有关物证(现金、安全套及套内精液)或书证(结算票据);能够证明**嫖娼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或照片)等。公安机关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要有能够证明存在违法行为客观事实的充足证据,如果证据不足进行处罚,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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