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夫妻任何一方有权提起离婚诉讼,但考虑到特殊群体的特殊权益,我国《婚姻法》对提出离婚作了一些针对性的限制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推迟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
上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发生前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请,则不受三种情形规定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这三个女性的特殊时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
这些情况主要有: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伤残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方才有效,而且办理登记离婚,必须经得对方同意,否则无法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离婚,但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就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了。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够离婚的条件,当然也能离婚。离婚的条件,即婚姻法上规定的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一方不同意,也应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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