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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预售协议的时候,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交完定金后,工作人员却告诉我,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就不能享受优惠。对比算起来,我觉得开发商就是不想让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沙市民游女士对《法制日报》记者说,“用公积金就不能享受活动折扣,就是在变相拒绝办理。这不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也侵犯、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
近日,有读者陆续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湖南省长沙市的一些开发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以各种理由和形式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情况。那么,开发商为何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公积金贷款遭拒源于执法乏力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房地产开发商或直接或间接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在长沙已不是个案。
2010年8月10日,长沙市民伍先生因一楼盘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将开发商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据了解,伍先生的这一诉讼不仅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2009年7月实施以来,第一个因为开发商拒绝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而将其告上法院的个案,在全国也不多见。
此事发生后,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长沙市住建委在长沙展开一次全面彻查行动。但《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长沙依然有不少楼盘明确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公积金贷款。有不少楼盘的销售人员则表示,楼盘确实不能拒绝公积金贷款,但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就不能享受相关的折扣和优惠。
据了解,对于公积金贷款买房,国家早有明确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就长沙来说,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企业在预售或者现售商品房时不得阻挠或者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选择住房公积金或者商业银行贷款的购房人,企业应当实行同等销售价格。”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直接或间接拒绝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呢?
“说实话,我们也不想拒绝公积金贷款买房,但为了缩短销售周期,加快资金回笼,尽量减轻资金压力,我们只能以各种方式拒绝公积金贷款。”长沙市天心区一楼盘负责营销的经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如今大多数开发商与商业银行之间都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就是银行支持开发商前期开发所需的资金。作为回报,在售房时,开发商要尽最大努力保证贷款买房者到这些银行去办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就难免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公积金贷款。
“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如果法规软弱、执法乏力、处罚过低,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难免屡禁不止。”湖南律师说,虽然《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予以公示。但在目前不少地方政府纷纷依靠房地产来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所谓的记入不良信用,实在算不得什么实质性的处罚,和一票否决、强制停工等处罚措施相比,无疑显得有些软弱乏力。
突破困境需明确相应管理职权
一边是购房者在迫切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尽可能减少购房成本和压力;一边是楼盘开发商在或明或暗地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如何突破这种困境?
“如果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拨打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处的电话进行投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处副处长付炎新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购房者只需要提供楼盘名称和地理位置,工作人员将会上门帮助消费者进行协调解决。
据付炎新介绍,目前在长沙市城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已超过400家,但一些置业顾问在售楼时,却往往故意夸大公积金贷款的不足,诱导消费者办理商业贷款。“有些开发商说我们放贷速度慢,纯属借口。我们有规定,5个工作日要放贷下去,真正耽误时间的是开发商,他们的抵押手续一般都会拖延两三个月”。
但是,付炎新也表示,依据目前的法规制度,在现实的管控过程中,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确实存在一些困难。比如由于执法人员有限,管理中心很难及时弄清楚究竟有哪些开发商的哪些楼盘开盘了却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协议,一般要等到投诉人投诉才知道,这样就容易造成工作上的滞后和被动。更为重要的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开发商违规行为虽有责令改正的权力,但如果开发商没有限期改正,管理中心也没有进一步的执法权。
“至于究竟是住建委还是房产部门来管这件事、怎么管,现有的法规还没有给出相应的分工与规定。”付炎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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